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进行的仲裁程序,是一种便捷、高效、廉价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首先,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加班记录、申请调解书等相关文件。这些材料将作为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劳动争议的事实依据。
其次,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如工作场所的监控录像、工具设备等。证人证言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或其他知情人员提供的口头证言。鉴定意见是指专家对争议事项进行的鉴定结论。
在提供证据时,劳动争议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伪造或篡改。同时,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完整的,不能有遗漏或删除。
2.证据的合法性。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合法获取的,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比如,不能使用非法窃取的录音、录像作为证据。
3.证据的相关性。提供的证据必须与争议事项有直接的关联性,能够证明事实的存在或证伪对方的主张。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将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最终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因此,提供充分的材料和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非常重要。
总之,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以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