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自愿关系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我国法律责任。根据中国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人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保护他们的权益,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在我国法律上的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对于与未满16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属于强奸罪。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只要未成年人未满16岁,都构成犯罪,犯罪者将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其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要给予特殊保护。如果发现未成年人与他人有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性关系,应该及时报警和求助,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犯罪未成年人要给予教育改造,可以减轻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因此,如果未成年人犯有与未满16周岁自愿关系的行为,应该在我国法律的框架下接受教育改造,以便更好地回归社会。
总的来说,与未满16岁自愿关系在我国法律上是被禁止的,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都会构成犯罪,犯罪者将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应该得到特殊保护,如果发现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应该及时报警求助。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接受教育改造,以便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