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申请离婚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自愿离婚需要经过一个冷静期,该冷静期通常为一个月。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有权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以及对离婚后的后果进行深思熟虑。
然而,有些夫妻认为自愿离婚是一种权利,他们认为在双方都已经做好决定的情况下,冷静期只是多余的程序。因此,是否可以跳过冷静期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自愿离婚虽然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离婚程序仍然需要按照我国法律程序来进行。其中包括冷静期这一环节。因此,在我国法律上是不允许跳过冷静期的。
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利益,避免在冲动的情绪下做出错误的决定。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从而减少后悔的可能性。因此,冷静期的设立是合理的。
如果双方坚持要跳过冷静期,可能会遇到我国法律上的障碍。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达跳过冷静期的意愿,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重新思考,并延长审理时间。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
总的来说,自愿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在我国法律程序上仍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利益,避免冲动行为带来的后悔。因此,即使双方已经做出决定,也需要按照我国法律程序来进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