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产假只给98天仲裁赔多少?这是一个困扰许多职场妈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和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正常劳动权益,并给予特殊保护。具体来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产假,分娩后享受产前休假和产后休假,哺乳期间享受哺乳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产假最长可以休假98天。那么,如果私企只给98天产假,是否合法呢?事实上,根据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的产假最短不得少于98天。如果用人单位仅给予98天产假,就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女职工因用人单位违法减少产假天数而产生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进行维权。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的当事人通过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那么,私企产假只给98天的女职工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予女职工产假,女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产假期间的工资日数计算,支付相应的工资给女职工。
总的来说,私企产假只给98天是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进行维权,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我国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产假权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