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劳动法中,试用期被辞退并不一定要给予赔偿。试用期是员工与雇主之间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阶段,双方都有权利在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关系,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为不超过六个月,员工与雇主都有权利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不需要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公司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然而,如果在试用期内的辞退涉及违法或不当行为,比如歧视性辞退、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辞退等情况,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此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试用期合同中约定了辞退赔偿金的,员工也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雇证明。解雇证明是员工离职后的非常重要凭证,可以作为就业和社保等方面的证明文件,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
总的来说,试用期被辞退公司是否需要给予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但是如果辞退涉及违法行为或合同中有相应约定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