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涉及家庭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也相继得到完善。其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那么,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孩子的抚养权的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包括抚养、教育、保护等方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共同承担。在行使抚养权的过程中,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
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如下:首先是父母一方依法行使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不行使抚养权,或者行使抚养权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约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由双方按照约定行使;协商不一致的,或者约定不符合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对于父母一方丧失或者丧失完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影响子女抚养、教育的,另一方父母可以行使其抚养权;另一方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或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由自己行使子女的抚养权。
此外,对于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民法典也做出了规定:监护人应当尽职履行监护责任,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权益,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尽管民法典已经对孩子的抚养权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未来,我们期待更多的我国法律和制度可以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