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非常重要的我国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具体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之前,一般需要先进行一份合同意向书,以确认双方的合作意向。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是指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达成的一种初步协议,用于确认双方的意向并约定双方的基本合作条件。在我国法律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虽然不具备与正式合同相同的我国法律效力,但是在双方之间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在起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应当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包括合作的范围、工程的名称、工程的地址等基本信息。
2.约定基本合作条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中应当约定双方的基本合作条件,包括工程的进度要求、质量标准、报酬方式等。
3.明确违约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中应当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的定义、违约的后果等。
4.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中应当约定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一种非常重要准备文件,它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合作意向、约定基本合作条件、明确违约责任、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等,为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