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单单价和合同单价不一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实际结算单中给出的单价与合同单价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商业活动中时常发生,可能会导致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因此需要依法处理。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自愿的协议,当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就商品或服务的单价达成一致,因此,在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合同约定的单价都是违法的。
如果结算单单价与合同单价不一致,双方应该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据,明确说明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结算单中的单价不符的原因。双方可以重新核对相关材料,协商一致后对结算单进行修改,确保结算单中的单价与合同单价一致。
如果双方无法在协商中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我国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结算单单价应当与合同单价一致。法院将会根据合同约定、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在我国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时,双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合同约定的单价、双方的书面通讯记录、相关交易记录等。同时,也需要尊重法院的裁决,无论是哪一方赢得了诉讼,都应当遵守法院的判决结果。
总而言之,结算单单价和合同单价不一致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我国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双方需要遵守合同约定,提供充分的证据,尊重法院的裁决,确保争议得到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