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上,合同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要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然而,并非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的,有些合同是无效的。那么,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
首先,无效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时就不存在我国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可以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两种情况。
绝对无效的合同是指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合同。比如,订立违反我国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如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我国法律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令的合同等都属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相对无效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因法定事由的缺陷,导致合同成立时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或者没有履行法定的形式要求,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比如,一方未满法定年龄订立的合同、一方受到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合同缺乏必要的形式要素等情况都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
此外,无效合同也包括超范围授权的合同。在某些情况下,代理人可能会超越其授权范围订立合同,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合同与撤销合同是有所区别的。无效合同是指合同成立时就不存在我国法律效力,而撤销合同是指经过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协商后,由法院或者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合同的情况。
对于无效合同,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合同的无效性。在确认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因合同履行而支付的款项或者财产,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的来说,合同是我国法律关系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一旦发现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