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指因意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势发生,使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在我国法律上,不可抗力是指外力因素,无法通过合理努力避免或克服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可以暂时免除对方的履约责任,但同时也要尽力减轻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并不具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不可抗力的要件包括:客观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和不可避免性。例如,地震、洪水、战争等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当事人遭遇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证明,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在通知对方的同时,当事人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损失,例如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协商或请求法院介入。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并不等同于一切情况下都可以免除履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应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具体条款时,应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应适用相关我国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在减少损失的同时,尽力寻求解决方案。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