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受到一定的限制,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责任遵守相关我国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劳动法》,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根据《劳动法》,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不得强迫劳动者工作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
二、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除了每日工作时间的限制外,根据《劳动法》,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我国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单位应当依法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单位应当依法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总之,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责任遵守相关我国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