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一种我国法律上的免责情况。不可抗力是指在当事人合同成立后出现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免除因无法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责任。
不可抗力的范围是比较宽泛的,通常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如出台我国法律政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罢工等。当事人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快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在我国法律上,不可抗力通常被认定为一种免责原因,但当事人必须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并且该事件是无法预见和无法避免的。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上述情况,那么不可抗力就不能成为免责的依据。
另外,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尽快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当一家公司因地震导致无法按时交付货物时,应当立即通知客户,并尽快重新安排交付时间。
总的来说,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一种在我国法律上被认可的情况,但也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并且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只有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免除因无法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