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很多时候会出现结算单单价和合同单价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会引发纠纷,需要根据相关的我国法律知识来进行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自愿缔结的平等主体地位的协议。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内容。如果结算单单价与合同单价不一致,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查看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结算单单价的具体标准,那么根据《合同法》的通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决。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目的、合同习惯、公平原则等进行协商,以达成双方的一致意见。
如果在协商的过程中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争议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争议解决。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合同、结算单、相关凭证等,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仲裁员或法院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做出裁决或判决。
总之,当结算单单价和合同单价不一致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查看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按照《合同法》的通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来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