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我国法律关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就构成了合同的违约行为。在合同违约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中,除了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免责事由,即因不可抗力、合同约定或者我国法律规定导致的免责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当合同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到影响时,合同中订立的履行期限可以相应延长,甚至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形下,违约方不会因为无法履行合同而被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中的约定也可以成为免责事由。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某些情形下一方免除违约责任,比如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限制或排除责任的条款。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约定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强制性我国法律规定,否则这些约定是无效的。
此外,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形下的免责规定。比如在特定我国法律规定下,一方因无过错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就属于免责情形。另外,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也可以成为一种免责事由。
总的来说,在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中,免责事由是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不会因不可抗力、合同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而承担违约责任。当一方主张免责事由时,必须证明免责事由的存在,并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否则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