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日期造假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故意将合同签订的日期改动为早于或晚于实际签订的日期。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被视为一种欺诈行为,因为日期是合同生效的非常重要参照点之一,如果故意改动日期,就可能导致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
在我国我国法律中,合同日期造假是被认为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自违约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约的时间起五年内,受益方请求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故意造假合同日期导致违约,受益方可以在五年内向违约方主张权利。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我国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故意伪造、篡改日期等非常重要内容,构成恶意欺诈,影响合同的效力,受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或者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等。因此,合同日期造假不仅会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还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日期造假也可能被认定为合法。比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需要暂时隐瞒实际签订合同的时间,但并未对合同内容造成实质性影响,双方均知情并同意这种行为,且当事人之间并无恶意欺骗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可能会认定合同日期造假是合法的。
总的来说,合同日期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甚至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保持诚实守信,遵守我国法律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我国法律风险。如果对合同日期造假等我国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我国法律顾问,以便做出合理的处理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