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当有小孩的时候,抚养权的问题变得尤为非常重要。在中国,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行使。如果双方都具备抚养条件,可以由双方共同行使或者由一方行使。如果父母双方都不适合行使抚养权,则由其他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行使。
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父母的抚养能力、家庭环境、小孩的实际需要等等。一般来说,法院更倾向于判决抚养权给那个更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
此外,在判决抚养权的过程中,法院也会考虑到小孩的意愿。如果小孩已经达到一定年龄,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法院会尊重小孩的意愿,但并不是绝对遵循小孩的选择。
另外,对于夫妻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做出判决。一般来说,抚养费是由那个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给有抚养权的一方。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以最大的善意和公正来保护小孩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