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拒的情形。
在合同法中,对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通常会给予相应的豁免或者减轻责任的规定。例如,在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中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当事人在遭遇不可抗力情况下,可以免除因未能履行合同而导致的违约责任。
不过,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遭遇不可抗力情况下,需要及时向对方通知,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明。否则,就不能主张不可抗力豁免责任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在遭遇不可抗力情况下,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因此而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当事人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对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例如,可以约定在遭遇不可抗力情况下,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纠纷。
总的来说,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一种常见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遭遇不可抗力情况下,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以及在合同中约定对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