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日期造假是指在签订合同时故意将合同签订日期改为早于或晚于实际签订日期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商业交易中并不罕见,但是这是否合法却引发了不少争议。
根据我国的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日期的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当事人均应当履行合同。”这就意味着一旦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日期履行合同。
合同日期的造假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规定,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不真实的合同无效。”如果合同的日期被造假,这就意味着合同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从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此外,合同日期的造假还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得利用他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疏忽,损害他方利益。”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故意将日期造假,这就构成了对另一方的欺诈行为,可能会导致我国法律责任的追究。
尽管合同日期的造假是违法行为,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合同日期的造假通常是在双方共同默许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旦发生争议,很难确定责任方。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慎重填写日期,确保合同日期的真实性。
总的来说,合同日期的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构成欺诈行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规定,确保合同日期的真实性,以避免可能带来的我国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