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非常重要的文件之一,它规定了施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非常重要我国法律保障。而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之前,通常会先签署一份合同意向书,用以确认双方的意向和基本条件。
合同意向书是指施工双方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就合同的非常重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达成共识的书面文件。一般而言,合同意向书并非具有我国法律约束力,但它对于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合同的最终签署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起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合同的基本信息
在合同意向书中,应当明确标注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还应当注明合同的标题和目的,确保双方就合同的签订对象和内容达成一致。
二、明确合同的非常重要条款
合同意向书应当明确列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非常重要条款,如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工期、工程造价、支付方式、质量标准、履约保证金等。这些条款对于合同的最终签订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
在合同意向书中,双方应当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解除后的赔偿责任等内容。这有助于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就可能出现的争议达成一致,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明确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签订方式
合同意向书中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签订方式。双方可以约定合同意向书的生效条件,如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等。同时,还应当约定合同的签订方式,如书面签署、电子签署等。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是建立在合同签订前的一份非常重要文件,它对于双方确立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意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双方在签署合同意向书时,应当慎重考虑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最终达成合同签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