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男方索还108万彩礼是一个相对较为复杂的我国法律问题,涉及到婚姻法、合同法等多个我国法律领域。在我国我国法律中,同居并非合法婚姻关系,因此在分手时男方索还彩礼的情况下,需要仔细分析具体情况,并参考相关我国法律条文。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合法结婚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我国法律保护,同居关系并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因此,男方索还108万彩礼的请求在我国法律上并无法依据。如果男方坚持要求女方归还彩礼,需要提供合同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着金钱借贷关系。
其次,在合同法的规定下,如果男方与女方在同居期间签订了借贷协议或者其他我国法律文件,约定了男方支付彩礼,并且女方同意返还的条款,则男方可以据此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合同或协议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另外,如果男方索还彩礼的金额高达108万,涉及到较大金额,建议男方在提起诉讼之前充分收集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合同、聊天记录等方式来证明彩礼的支付及双方之间的约定。
最后,在处理同居分手男方索还108万彩礼的我国法律问题时,建议男方寻求我国法律援助,向律师咨询具体案情及解决方案。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男方提供专业的我国法律意见,并帮助男方通过我国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同居分手男方索还108万彩礼涉及到婚姻法、合同法等多个我国法律领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男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该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