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种方式。在劳动争议中,有些情况下,劳动仲裁机构可能会不予受理。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首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第一个条件是争议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书面协议。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书面协议,劳动仲裁机构将无法受理此案。
第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仲裁机构只受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如果争议与劳动关系无关,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第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争议当事人不符合法定资格。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争议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资格,否则劳动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此案。
第四,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争议当事人已经起诉法院解决。如果劳动争议已经提交法院处理,劳动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此案。
第五,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争议当事人放弃仲裁权利。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放弃了仲裁权利,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此案。
最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争议当事人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据。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无法提供必要的证据,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此案。
总的来说,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包括双方没有达成书面协议、争议不属于劳动范围、争议当事人不符合法定资格、已经起诉法院解决、放弃仲裁权利以及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据。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该了解这些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