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是在合同中经常出现的两个名词,许多人常常混淆这两个概念。其实,定金和订金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区别的。
首先,定金是指在合同成立前,一方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和决心,向对方支付的一笔钱。定金通常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约定,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如果出现一方违约,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而订金则是指在双方达成合同后,一方为了确保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的一笔钱。订金通常是在合同签订后,但在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前支付的。如果出现一方违约,支付订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订金。
在我国法律上,定金和订金的性质和效果是不同的。定金是作为一种证明买卖双方意愿的一种保证,一般不得返还。而订金则是作为一种保证合同履行的手段,一般要返还给支付方。
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和订金在具体的合同中可能会有不同的约定,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来进行协商。但是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在我国法律上都有一定的保护措施,一旦违约,支付方都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一定倍数的定金或订金。
总的来说,定金和订金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区别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定金或订金的性质和返还方式,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