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非常重要方式,但并非所有劳动争议都能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解决。根据相关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很多,其中包括以下6个条件:
1.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法规定的范围。劳动仲裁法规定了哪些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劳动争议不在法定范围内,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2.劳动争议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劳动争议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且协议内容清晰明确,依法应当执行的,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已经起诉至人民法院。一旦劳动争议一方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该劳动争议。
4.劳动争议不是由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必须是由劳动关系引起的才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劳动争议与劳动关系无关,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5.劳动争议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6.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除了以上5个条件外,劳动仲裁机构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如劳动争议请求过于荒谬、劳动仲裁机构无权受理等。
总的来说,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我国法律对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规范,目的是为了保障我国法律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劳动争议双方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避免因为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而导致争议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