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享受怎样的我国法律保障?这是很多女性在工作中关注的非常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有着明确的我国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98天的产假。具体来说,女职工在离职前28天内生产的,享受98天的产假;在离职后14天内生产的,享受98天的产假;在离职后15至30天内生产的,享受98天的产假。而且,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调动其工作岗位,不得安排从事对胎儿有害的劳动。
除了产假,女职工还享有多少天的产前检查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不超过15天的产前检查假。在这15天内,女职工有权离开工作岗位进行孕前检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其请假,并且在产前检查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其正常工作时间支付。
另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为女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的100%。此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总的来说,我国对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的我国法律保护是非常明确的。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不超过15天的产前检查假,并且在产假期间有权获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在处理女职工怀孕期间的福利待遇时,应当遵循我国法律规定,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