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在没有家庭矛盾的情况下,自愿提出离婚申请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自愿离婚需要经过一个冷静期,即夫妻双方必须在提出离婚申请后至少三个月内冷静思考,确认双方真实自愿,并且没有利用、胁迫等违法行为。
那么,是否可以跳过这个冷静期呢?根据现行我国法律规定,自愿离婚需要履行冷静期,这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在冷静的状态下做出离婚决定,减少冲动行为造成的后悔。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跳过这个冷静期的。
然而,在极端情况下,有些地方法院可能会考虑跳过冷静期。比如在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破裂,确实没有挽回余地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少冷静期的时间,加快离婚程序。但这需要夫妻双方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的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必须尽快离婚。
另外,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达成协议,共同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并且证明双方确实没有挽回余地,法院也可能会考虑加速审理,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法院的裁量。
总的来说,自愿离婚是一项十分非常重要的我国法律程序,需要夫妻双方慎重考虑,遵守我国法律规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自愿,而不是冲动行为。如果双方确实无法挽回感情,可以通过合法程序完成离婚手续,但需要遵守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跳过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