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不能自行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进行股票买卖等金融交易。
然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有权利根据自身的身份、年龄和能力,参与一定范围内的民事我国法律行为,包括购买理财产品、基金等。但在股票交易方面,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开户和操作。
具体来说,未成年人在16岁时可以通过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代为管理证券账户,并根据未成年人的意愿进行股票交易。未成年人在股票交易中所得收益也应归未成年人所有,但管理权仍归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
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代为未成年人进行股票交易时,应当遵守相关我国法律法规,谨慎操作,确保未成年人的利益。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或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股票交易谋取私利,将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在16岁时是可以通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的,但在操作过程中应当谨慎小心,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