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自愿关系是指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在没有任何强制、欺骗或胁迫的情况下自愿发生性关系。在我国法律上,未满16岁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无法独立做出我国法律上有效的行为。那么,未满16岁自愿关系在我国法律上会怎么判呢?
根据中国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法定婚姻年龄。因此,未满16岁的人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是否自愿。即使是自愿的情况下,我国法律也不会认可这种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所以我国法律对于未满16岁自愿关系的态度十分严格。任何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行为。
如果有人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双方自愿,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会被定性为强奸罪或者猥亵儿童罪,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我国法律的底线,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惩。因此,对于未满16岁自愿关系这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会严厉打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与未满16岁自愿关系在我国法律上是被严格禁止的,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种行为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都是不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