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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我来给你说说

来源: 冷律网
2024-09-30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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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当劳动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劳动仲裁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然而,有些情况下劳动仲裁可能会不予受理。下面我们来看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

第一,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的范围。只有符合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的范围,劳动仲裁机构才有权受理这种争议。

第二,劳动争议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比如,争议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劳动争议没有经过协商调解等。

第三,劳动争议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一些特殊的劳动争议问题,如涉及犯罪的、危害国家利益的等,应该由法院受理。

第四,劳动争议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劳动争议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劳动仲裁机构通常不会再受理这种争议。

第五,劳动争议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限。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1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劳动仲裁机构也会不予受理。

第六,其他情形。除了以上5个条件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可能会导致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如恶意申请仲裁、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等。

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应该理性对待,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争议。但是需要注意,劳动仲裁也有一些不予受理的条件,双方需要了解清楚,以免走弯路。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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