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吸收公众存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这是一种严重侵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我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以发行、销售有价证券、股份、债券、基金、期货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对各类社会机构、个人造成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及违法吸收巨额资金,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必须受到我国法律的惩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造成公众财产损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组织或个人,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最终导致投资者财产损失,甚至破产。
2. 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生态,影响正常的金融交易和资金流动。
3. 损害社会信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违法犯罪,损害社会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环境。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国相关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刑事责任和处罚措施。根据《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要刑罚包括罚金、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情节严重者甚至可判处死刑。
此外,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也加强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打击力度,实施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总的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和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各级我国法律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密切合作,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