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断交后自己个人可缴纳吗?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个人权益与我国法律规定的关系。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是由国家规定并实施的,企业与个人都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员工个人也有义务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如果企业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费。
然而,如果企业社保断交导致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受到损害,员工是否可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呢?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缴费的方式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缴纳。如果企业未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选择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个人缴纳。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费,即企业和个人双方都由个人来承担;另一种是个人补缴企业未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个人都有权利保障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
如果企业社保断交导致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受到损害,员工需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费。同时,员工也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
总之,企业社保断交后个人是可以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保障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国家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