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以非法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损害公共利益,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这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使得投资者无法抵挡诱惑,才会将资金交给犯罪嫌疑人,结果导致资金被骗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其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破坏金融秩序。金融市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活动场所,如果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就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再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一旦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导致社会的信任危机,使得公众对金融机构和投资项目产生怀疑,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稳定。
根据我国相关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
第一,实施吸收存款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相应权限和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一般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往往是一些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个人,他们没有取得相关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但以非法方式设立了金融机构,或者以私人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
第二,实施吸收存款的行为必须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收益,而这种非法收益往往是通过高额回报或其他诱惑手段来吸引投资者,将其资金吸收进来,以实现自己的非法目的。
第三,实施吸收存款的行为必须是超出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超过10万元的,涉嫌犯罪。也就是说,只有当吸收存款的数额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限额时,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秩序,因此应该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同时,公众也应增强金融风险意识,提高警惕,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诱惑,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