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工具相撞、翻车、侧滑或其他交通安全事件。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往往承担了严重的身体和财产损失。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承担的。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交通参与者,即驾驶员、乘车人员和行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是无过错方,那么肇事者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也存在过错,那么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确定。
其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的交通参与者。如果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那么他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驾驶人员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驾驶人员因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等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承担的我国法律原则是基于公平和公正的考虑。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受害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让无辜的肇事者承担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