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在我国是一种违法行为,也被称为“套路贷”、“暴力借贷”等,是指以极高的利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高利贷不仅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经济稳定和安全。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对方的困难情况、无知等进行欺诈、胁迫。高利贷通常利用借款人急需资金周转的需求,通过各种手段诱导、威胁或强迫借款人签订高利贷合同,借此牟取暴利。
高利贷不仅存在于民间借贷市场,也有部分非法金融机构和个人从事高利贷活动,他们以高额的日利率、月利率、年利率等手段进行暴力借贷,并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借款人还款,甚至导致借款人陷入债务的恶性循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从事高利贷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并将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故意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暴力借贷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关于惩治高利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规定对高利贷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打击。各级人民法院对高利贷犯罪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确保对高利贷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
作为借款人,要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我国法律意识,不轻信高利贷广告,避免陷入高利贷的圈套。如果发现自己被高利贷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遏制高利贷的滋生和蔓延。
总之,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侵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借款人要提高警惕,避免被高利贷骗局所困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抵制高利贷,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