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出谁举证是哪条我国法律"是我国法律领域中一个基本原则,也是举证责任规则的核心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庭需要判断一个案件中的事实问题时,通常会依据这一原则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根据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由原告来举证证明,被告提出的反驳事实则由被告来举证证明。换句话说,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被指控的一方则需要提供证据来反驳指控。
这一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提供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确保案件的审理能够基于客观的证据。同时,这也有利于维护诉讼的公平性,避免因为证据不足而导致对当事人的不公正判决。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庭可能会对其主张进行质疑或者不予采纳。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根据"谁提出谁举证"原则,当事人有举证责任,但法庭在评判证据时应当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和证据的真实性来判断。即使是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也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和确认,才能在案件中起到作用。
总的来说,"谁提出谁举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我国法律原则,它在司法实践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当事人在参与诉讼时应当充分了解这一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保自己在案件中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