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职协议还可以劳动仲裁吗?这是许多员工在离职后常常问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劳动我国法律中,离职协议和劳动仲裁是两个独立的概念,签了离职协议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劳动仲裁的权利。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什么是离职协议。离职协议是指雇主与员工在员工离职前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约定了双方在离职后的权利义务。离职协议通常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离职后的经济补偿等内容。签署离职协议是员工自愿选择的,但并不意味着员工放弃了劳动仲裁的权利。
其次,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是员工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的一种我国法律途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具有我国法律效力,对于解决劳动纠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即使签署了离职协议,仍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为离职协议并不能排除员工的劳动仲裁权利。即使双方在离职协议中约定了一些条款,如不得再就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等,这些约定也不会影响员工的劳动仲裁权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选择劳动仲裁时要注意时效性。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员工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超过时效期限,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总的来说,签了离职协议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劳动仲裁的权利。员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性要求,员工要在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
因此,员工在离职后如有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在签署离职协议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