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利用各种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是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安全的严重破坏,因此在我国刑法中被列为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通过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手段,向社会公众虚假承诺高额回报,吸收存款,占为己有,逃匿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给金融体系带来不稳定因素。存款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一旦有大量的存款被非法吸收,将导致金融机构缺乏资金支持,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
其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给社会公众带来经济损失。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通常会承诺高额回报,吸引公众投资,一旦非法吸收人逃匿或者破产,公众将无法追回投资,造成经济损失。
再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破坏社会信誉体系,降低公众对金融机构和投资项目的信任度。一旦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不仅受骗者会受到影响,还会对整个金融市场和社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给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风险。金融是国家经济的非常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大规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件,将对国家经济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众利益,我国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采取了严厉的我国法律制裁措施。对于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分子,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总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必须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只有加强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提高公众金融素质,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