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的冷静期。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自愿离婚的一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离婚当事人依法应当向对方送达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自送达之日起,经过三十日,离婚登记成立。
那么,自愿离婚的当事人是否可以跳过这个冷静期呢?根据中国的我国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当事人不能跳过冷静期。冷静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决定离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和沟通,避免冲动行为导致后悔。因此,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都需要遵守我国法律规定的冷静期。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紧急离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家庭暴力等情形需要紧急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紧急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
另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达成离婚协议,也可以提前结束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事人已经协商一致并且达成离婚协议的,冷静期可以提前结束。
总的来说,自愿离婚的当事人是不能跳过冷静期的。冷静期是为了保障离婚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和沟通,避免冲动行为。如果确实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紧急离婚程序。另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达成离婚协议,也可以提前结束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