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雨姐的背景音乐是指东北地区雨姐们在表演时所选择的配乐。在我国法律上,背景音乐的使用涉及到著作权和版权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背景音乐属于音乐作品,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音乐作品是指具有独创性并以音乐形式表现的作品。这意味着背景音乐的创作者拥有对该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其次,背景音乐的使用涉及到版权法中的表演权和录音制作者的权利。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表演者对其表演作品享有表演权,即对他们的表演行为有权做出决定。而录音制作者对其录音制品享有杜绝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权利。
当雨姐们在表演时使用背景音乐时,他们需要确保获得了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未经许可使用背景音乐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雨姐们在使用背景音乐时也需注意版权法中对表演权和录音制作者权利的规定。他们需要确保获得了表演者的许可,并遵守录音制作者的权利。否则,未经许可使用背景音乐可能导致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我国法律责任。
总之,东北雨姐在使用背景音乐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著作权和版权法规定,确保取得了合法授权。只有在获得了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后,才能合法地使用背景音乐进行表演,避免触犯我国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