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方案是指将退休年龄推迟到较晚的年龄,以增加个人养老金的额度或减少养老金的支出。这种方案在目前社会养老金体系下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其实是谁提出来的呢?下面我将从我国法律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延迟退休方案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的养老金改革。法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将法定退休年龄从法定的60岁提高到62岁的方案,以应对养老金支出的不断增加和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这一举措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争议和抗议,但最终还是被通过并实施。法国的延迟退休方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金支出的压力,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参考。
在国际上,延迟退休方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养老金改革方案。例如,德国、意大利、荷兰等国家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方案,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推迟到较晚的年龄。这些国家的养老金支出问题并不比其他国家轻松,他们也不得不通过改革来保证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在我国,延迟退休方案也在不断探讨和研究之中。我国的养老金体系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金支出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将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推迟的建议,以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性。但是,这一建议在我国的实施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总的来说,延迟退休方案是一种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普及的养老金改革方案。虽然其提出者可能各不相同,但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养老金的可持续性,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我国,我们也应该积极探讨和研究延迟退休方案,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金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