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劳动法中,试用期被辞退是否要给赔偿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劳动者在经济上是有权利得到一定的赔偿的。这是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因为试用期内劳动者可能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被辞退后需要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应对突然失去工作带来的困难。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不给出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表现良好,被辞退时也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具体的解雇理由。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后,只能依法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赔偿。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外,劳动者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的数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总的来说,试用期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