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和哺乳假是女性在怀孕和生育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女职工在怀孕临产期间,享受产假;生育后,享受哺乳假。那么产假和哺乳假一共有多少天呢?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产前假可以在孕期任何时间享用,产后假至少要在生育当日起用。产前假最长不得超过15天,产后假最长不得超过83天。所以,产假合计为98天。
另外,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有每日1小时的哺乳假。哺乳假可以在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使用,直到婴儿满1周岁。如果女职工需要继续哺乳,可以请假1小时,直至孩子满1周岁。所以,哺乳假的总天数取决于婴儿的年龄。
综上所述,产假和哺乳假一共有98天产假和哺乳假的总天数取决于孕期和哺乳期的具体时间以及婴儿的年龄。女职工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安排产假和哺乳假,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