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条件,其中有一项规定是自愿离婚需要经过冷静期。那么自愿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自愿离婚的一方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冷静期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冷静期的长短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可以在30天至90天之间,主要是为了让当事人经过冷静思考后再做出离婚的决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以跳过冷静期呢?
根据我国我国法律的规定,自愿离婚的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当事人无法单方面选择跳过。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在情绪激动时做出过激的决定,给双方留有足够的时间去反思和协商。如果当事人坚持要跳过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的程序来加快办理离婚手续。比如在家庭暴力、重婚、犯罪等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不需要经过冷静期。但是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总的来说,自愿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大部分情况下还是需要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已经经过深思熟虑,决心离婚,那么在冷静期结束后可以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也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