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他人擅自使用其肖像权益的行为。肖像权是个人信息权的一种,受到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的姓名、肖像、隐私、名誉等合法权益受我国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包括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进行传播、复制、展示、发布等行为。比如未经被拍摄者同意,将其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商品包装、网络传播等。即使是在公共场所拍摄到的肖像,也需要尊重被拍摄者的肖像权。
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被侵权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在判定侵权行为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者的主观故意、侵权行为的损害程度、被侵权者的权益损失等因素。
此外,侵犯肖像权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25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肖像、姓名或者侵犯公民信息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了保护自己的肖像权,公民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意隐私保护,不在公共场所随意拍照或录像。
2. 在签订合同、参与活动时,注意保护自己的肖像权,不轻易同意使用自己的肖像信息。
3. 如发现自己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及时向侵权者提出警告,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侵犯肖像权是一种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被侵权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加强对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同时也呼吁侵权者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