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这是一个在劳动法领域经常被讨论的话题。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在被解雇时是有权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试用期员工被解雇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不得辞退的。而且,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合同的,应当发给试用期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我国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试用期员工如果被辞退,并且用人单位未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或未发给试用期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
换句话说,如果试用期员工在被解雇时没有收到书面通知或者没有收到经济补偿,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一样享有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解雇试用期员工时必须依法履行程序和支付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试用期员工在被辞退时是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您是一位试用期员工,并且在被解雇时没有收到书面通知或经济补偿,您可以通过我国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