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后享受产假是我国法律保障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后享受的产假有一定的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的产假为98天,其中前15天为产前假期,剩余的83天为产后假期。在这98天的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工资待遇。而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后享受的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前15天为产前假期,剩余的83天为产后假期。在这98天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女职工工资,并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得安排上班。
另外,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有权回到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改变其工作岗位。
总的来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后享受的产假是我国法律保障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和保障女职工的产假权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有权回到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希望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都能够了解和遵守相关我国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