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
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义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订金其实不算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在交易尚未完全达成的情况下,买方为了表达诚意,使卖方对交易有信心而先履行部分义务。一般被认定为预付款,最终被吸收进总价款中,并不适用定金罚则。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简单来说,订金可以退,但是对方违约不能要求赔付;定金不能退,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赔付。这是由冷律网问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