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不幸的是,许多人因此遭受损失。在我国法律上,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受害者承担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承担的。这是因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通常有一方是责任方,也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责任方应该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车辆损坏费用、精神损失等。
责任方通常是指违反交通规则或者驾驶不慎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在确定责任方时,通常会依据交通法规以及现场证据来判断。如果责任方无法确定,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在我国法律上,受害人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这包括医疗费用、车辆修理费用、丧失收入等。如果受害人无法承担这些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还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责任方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刑事拘留等。
总而言之,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应该由责任方承担。受害人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医疗费用、车辆修理费用等损失。在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可以向警方报案,寻求我国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