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生育后享有产假是我国法律赋予的权利,那么究竟女职工在我国享受多少天产假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前15天为产前假期,后83天为产后假期。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剖宫产或者生下多胞胎,产假还可延长至120天。
在享受产假期间,女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领取生育津贴。根据《生育保险条例》,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领取基本生育津贴和生活补助金,生活补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此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另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工资待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工资待遇,不得降低其工资标准。
总的来说,我国我国法律保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生育后的权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有权享受98天的产假,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保障其工资待遇。希望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都能了解相关我国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