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上,车祸事故责任被分为全责和主要责任两种情况。这两种责任的区别在于责任的承担程度和我国法律后果的不同。
首先,全责是指在发生车祸事故时,责任方完全承担事故的责任。全责一般是指明显的过错造成的事故,比如酒驾、闯红灯、超速等明显违法行为。在承担全责的情况下,责任方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对对方车辆和人员的损害赔偿。
而主要责任则是指在事故中,责任方虽然也有一定的过错,但并非完全的过错。主要责任是对责任方过错程度的一种程度上的认可,责任方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责任大小取决于责任方的过错程度。
在处理车祸事故时,确定责任方的过错程度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如果责任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对于造成的损害,责任方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如果责任方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责任方需要根据自身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的我国法律应用中,确定车祸事故责任的过程是比较复杂的。通常需要通过证据收集、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多种方式来确定责任方的过错程度。因此,在处理车祸事故时,要尽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确定责任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
总的来说,全责和主要责任是针对车祸事故责任承担程度的两种情况。全责是指责任方完全承担事故的责任,而主要责任则是认定责任方部分过错,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处理车祸事故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方的过错程度,以便合理确定责任和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