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劳动法中,试用期被辞退是否需要给予赔偿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的阶段,双方有权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
但是,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试用期合同的意愿,或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因为试用期的目的就是为了双方相互考察,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总的来说,试用期被辞退是否需要给予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解除合同是因为劳动者未能达到岗位要求,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